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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語不只是言語:誹謗、歧視與言論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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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凱瑟琳·麥金儂

譯者:邵允鍾, 莊韻親, 陸詩薇, 林實芳, 林昱辰, 劉又慎?

出版社:博雅書屋

ISBN:9789866614866

$8.75

  麥金儂在女權主義法學領域做出過傑出貢獻,她不僅僅是學院中的教師、專家,更是實踐其言的律師和社會活動家。「性騷擾」的概念就是她最早提出並積極推動了相關的立法工作。這本書是她的講座合集,共三個部分,思維敏銳,視角獨特,語言犀利。


  本書試圖使人們關注透過所謂言論所實施的傷害事實:它對女性、兒童、受壓迫群體的平等可能性,尤其是對婦女的人權的所作所為。多年的行動主義實踐和研究表明,正如作為色情文藝客體的婦女所描述的那樣,傷害事實從她們的體驗進入了色情文藝。從這一角度出發,本書的討論試圖透過包括仇恨宣傳、種族侵擾、性騷擾和書面誹謗在內的表達,來界定和探究法律與社會的不平等形態。本書旨在了解言論在促成不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,詳述平等在言論中的地位。筆者提出的觀點是:制止傷害,為那些在不平等的表達形式下被隔絕、被拒斥的受壓制的呼聲開闢空間。


本書特色


  男人在對女人開黃腔時,這叫言論自由嗎?不,這是性別歧視!


  有時候說就是做,你在說的同時,你也已經在做這件事!


  請別輕易『說說』而已,它可能會傷人生命,致人於死!


  「性騷擾」一詞最早出現在1970年代,美國法學家凱瑟琳.麥金儂因為首先提出這一概念而被評為當時全球思想輿論界8位明星之一。她指出:「性在女權論中的地位如同勞動在馬克思主義中的地位一樣,這是人類擁有的最寶貴的兩樣東西,但也是人們經常侵犯的兩種東西。」


  麥金儂主張色情、種族騷擾、性騷擾以及種族仇恨言論,都是脅迫、使人屈從、恐怖主義與歧視的行為,而且法律也該如此待之。《言語不只是言語——誹謗、歧視與言論自由》一書控訴美國法律體系的自相矛盾,美國憲法第一增補條款所捍衛的,正是其第十四增補條款所欲終結的不平等。


作者簡介


凱瑟琳.麥金儂


  密西根大學法學院伊麗莎白.A.朗講座教授,美國最權威的法學思想家之一,著有《女性主義本色》和《邁向女性主義的國家理論》(兩書皆為哈佛大學出版)。


  她最早提出對性騷擾訴諸司法主張,並專門研究性侵害與性別平等的問題。她與女性主義作家安德里亞.德沃金一起,設計並撰寫了有關法規,將淫穢出版物視作對人權的一種違犯。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經採納了她的方法來處理平等問題。1990年代,她作為一些克羅埃西亞和穆斯林女性的代表,為她們在塞爾維亞遭受的性侵犯暴行尋求國際司法解決,並於2000年8月與另外一位律師一起為她們贏得了7.4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,該判決在國際法上開創了承認強姦是種族滅絕行為的先例。


譯者簡介


陸詩薇


  最高學歷: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碩士


  現職: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


 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博士班


莊韻親


  最高學歷: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基礎法學組碩士


  現職:彭婉如基金會企研專員


林實芳


  最高學歷: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基礎法學組碩士


  現職:永信法律事務所律師


林昱辰


  目前就讀台灣大學化學系研究所碩士班


邵允鍾


  最高學歷: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碩士


  現職:現就讀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博士班


劉又慎


  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

目錄

台灣版序

導讀:言語的力量

第一篇 誹謗與歧視

第二篇 種族騷擾與性騷擾

第三篇 平等與言論


注釋

譯名對照表

出版地

台灣

出版日期

11/22/2010

印刷

單色印刷

版別

初版

裝訂

平裝

語系

繁體中文

頁數

208